English

德一男子厕所内避难三年

2000-01-0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召东

吉德·弗莱辛格三年前曾是一名服装推销员,由于他多次违章驾车而且拒付罚款,警察要将他逮捕法办。弗莱辛格于是听从一名律师的忠告,躲进了家中的洗手间,因为在德国梅切根市有一条法律——警察不得进入洗手间逮捕疑犯。

弗莱辛格说:“我太太在洗手间里放了收音机和电视机,这样,日子还算容易打发。一日三餐均由太太端到洗手间,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迈出洗手间一步,否则就会被等在门外的警察戴上手铐送进大牢。每天晚上,我都睡在坚硬的浴盆里。这两年里,我坐在马桶上读了不少书,眼界开阔了不少。另外,我每天还在洗手间里健身,以保持身体健康。”

根据梅切根市法律规定,只要弗莱辛格在洗手间内呆五年,五年期满后他便可以自动获得自由。(《人民公安报》1.5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